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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婚姻登记须知
2018-08-08 06:26

  一、结婚登记

  我馆受理长期居住于墨西哥的中国公民(持有Residencia Permanente 或Residencia Temporal居留卡)提出的结婚登记申请。申请人男女双方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,如男女双方均无配偶、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双方均达到法定年龄等。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我馆自愿提出申请。结婚登记须提供材料如下:

  1、公证申请表;

  2、男女双方的有效护照和居留证明(Residencia Permanente 或ResidenciaTemporal)的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4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;

  4、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,还须提交离婚证(或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)原件和复印件;

  5、澳门中国公民在外国法院判决离婚的,须提交经澳门高等法院裁定的有关证明;

  6、丧偶无配偶的当事人,须提交前配偶死亡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
  注:1、婚姻登记需事先预约,请通过consularchinaenmexico88@gmail.com邮箱提出申请

  2、婚姻登记免费

  3、当天取证

  二、离婚登记

  我馆受理在我馆登记结婚且就子女、财产、债务等方面能达成一致的协议离婚,具体事宜请通过consularchinaenmexico88@gmail.com邮箱咨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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