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定期销毁逾期未取领事证件的通知
2024-05-31 01:35
根据有关工作规定,我馆定期会对超过取证日期一年仍未被领取的已办妥领事证件(包括护照、旅行证、签证、公证、认证、领事证明等)进行清理。如申请人有长期未领取的领事证件,请尽快通过电子邮件与我馆联系。若领事证件超过一年仍未领取,我馆将予以销毁,不再另行公告通知,由此可能引起的后果将由申请人本人承担,敬请周知。
重要提示:
逾期未取件中文联系邮箱:
mexicocity_hr@csm.mfa.gov.cn
请按固定格式撰写邮件标题,格式为“逾期取件/证件类型/取证单号/申请人姓名”(如:逾期取件/中国护照/MEXA123456789/李明)。
请将取证单清晰照片作为邮件附件一并发送。